- 主要國際金融及貿易中心
- 立法利於繳納稅款
- 範圍廣泛的稅務協定條約,包括中國
簡介
新加坡位於馬來西亞半島南端,原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現已成為主要國際金融和貿易中心,其貨櫃碼頭吞吐量在全球數一數二,與香港不相上下。新加坡擁有成熟的法定架構,不會過於官僚制度故易於開立業務。
法律及稅務
新加坡實行英國法律制度,其公司法則以法規及普通法為依據。新加坡簽署了提供若干稅務規劃和保障優勢的雙重徵稅和投資保護協定條約。
新加坡公司的海外投資如在架構和管理上均妥善,則其在新加坡境外賺取的利潤可免應課稅。
自2010 年的課稅年度起,各公司的應課稅入息,均劃一按稅率百分之十七徵收所得稅。
而每間合資格的新成立註冊公司,可申請在首三個連續課稅年度,完全豁免繳其正常的應課稅入息(不包括新加坡的已付稅股息)中首十萬新加坡元的所得稅;及其後的二十萬新加坡元再獲豁免百分之五十的應課稅入息。新加坡已於2008年2 月15 日廢除遺產稅。
如欲了解如何可獲免稅優惠及免稅優惠在何種情況下適用,請諮詢您的稅務會計師。
http://saf.com.hk/index.php/hk/2016-08-15-22-39-42/item/29-singapore#sigFreeIdf0b3ba1594
公司註冊規定
每間新加坡公司須在當地設立註冊辦事處,該註冊辦事處須為實際地址(而不是郵政信箱)。每間公司必須委聘最少一名當地董事,但不得為法人董事,而該當地董事可以是一名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僱傭通行證持有人。每間公司須委聘至少一名股東,而該名股東必須是一名當地或海外人土或法人實體企業。不可發行不記名股份。每間私人有限公司須委聘一名當地個人公司秘書,並存放合乎當地審核要求的登記帳簿,除非此需求獲豁免。只有上市公司需要一名合資格當地公司秘書。而唯一董事不能同時為公司秘書。
小型私人公司從財政年度2015 年7 月1 日起,如在過往兩年內符合以下三項中的兩項要求,就能豁免審計程序:
- 總年度利潤不超過一千萬新加坡元
- 總資產不超過一千萬新加坡元
- 員工數量不超過50 名
公司的董事、行政總裁、股東及秘書的詳細資料須存檔於公司註冊處,並供公眾查閱。每間公司每年必須呈遞周年報表和經審計帳目(除非獲豁免),逾期呈遞者須繳交罰款。在符合《公司(修訂)法2004》的規定下,私人公司無需召開周年大會。
當地基礎設施
新加坡是一個成熟的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因此,當地銀行和國際性銀行、股票經紀公司和金融機構多不勝數。不少大型的國際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行均在新加坡設立辦事處。新加坡政府穩定,並有大量專業人才,可協助進行國際貿易。新加坡機場航線逾百條,是區內的航空樞紐。新加坡具備先進的通訊設施和完善的基礎設施。總括而言,新加坡是一個極理想的國際業務發展地區。
本公司的服務
我們可按照閣下自選指定的名稱成立註冊公司,更可預先知會客戶所選的名稱是否適用。所有註冊公司均備妥整套公司資料夾,包括股份證書、憲法四份、公司章程與細則三份、法定名冊、公司鋼印、公司圖章和品質保證書。本公司的服務還包括編製有關文件,以便處理首次委任公司秘書以及變更董事和股東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