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土的稅務系統
- 主要的國際貿易、商業和銀行中心
- 具吸引的稅務條約,是通往中國大陸的主要門戶
簡介
香港是前英國海外領土,並自1997 年7 月1 日起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根據一國兩制的政策,香港在處理本土事務方面仍繼續享有高度自治權。香港仍然是國際貿易的強者。儘管人口相對不多, 僅超過七百萬人,香港乃是全球二十大貿易經濟體系之一,亦是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其貨櫃碼頭吞吐量在全球數一數二,與新加坡不相上下。香港仍然是通往南中國最重要的門戶。
法律及稅務
香港的公司法主要以英國普通法為依據。香港對當地業務監管得力,視其本身為低稅率商業中心,而非稅務天堂。香港的利得稅、薪俸稅和物業稅分別按不同稅率徵收。遺產稅在2006 年2 月11 日正式廢除。公司只須就香港賺取的利潤納稅,純粹進行離岸交易則毋須繳稅,但香港稅務局在決定利潤是來自本地業務還是離岸交易時會十分審慎。
由於香港是一個龐大的貿易中心,亦是通往中國和亞洲的門戶,在香港成立註冊的公司多數經營貿易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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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規定
公司可以有中文名稱,而且可把中文名稱載列公司註冊證書。每家香港公司必須委聘一名當地公司秘書,並須在香港設立註冊辦事處,而該註冊辦事處須擁有實際地址 ( 郵政信箱是不獲接納)。
每間公司必須委聘最少一名董事。如果擬成立註冊的香港公司不是某上市公司的附屬公司,則該公司可委聘法人董事。每間私人公司最少須有一名董事為自然人。
公司股東人數最少為一名,而公司董事、股東和秘書的詳細資料必須備存於公司註冊處,並可供公眾查閱。
每間公司必須每年呈遞一份周年報表。公司註冊處對此要求日趨嚴謹,逾期呈遞者須繳交罰款。所有公司必須按年向香港稅務局更新商業登記,並須每年向香港稅務局呈遞經審計帳目。
當地基礎設施
在香港成立註冊的公司數目已逾一百萬。隨著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綜合系統」)在2005 年2 月28 日啟用後,公司註冊處提供新的電子查冊服務,供使用者查詢公司資料。不少銀行、股票經紀公司、金融機構、具規模的跨國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行均在香港開業,而提供秘書服務、商業管理和信託服務的公司亦多不勝數。香港具備現代化的高效率及靈活的銀行體制,務求為國際企業提供鼎力協助。
由2011 年2 月21 日起,公司註冊處和稅務局聯合實施一站式公司註冊和商業登記服務。任何人士於公司註冊處申請成立本地公司或註冊非香港公司,將同時被視為申請商業登記證。
本公司的服務
本公司可按客戶自選指定的名稱成立註冊公司,更可預先知會客戶所選的名稱是否適用。
所有註冊公司均備妥整套公司資料夾,包括股份證書、公司章程、法定名冊、公司鋼印和公司圖章。此外,我們可協助您領取公司迄今仍註冊證書、及提供成立註冊公司後服務。